采购公告 | 连云港徐圩港口码头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港口安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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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5-04-11 14:27:33 |
行业类型 | 建设工程 |
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起止时间 | 2025-04-11 00:00:00 至 2025-04-18 23:59:59 |
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 线上获取 点击下载 |
文件售价(元) | 0.0 |
开标时间 | 2025-04-22 15:30 |
开标地点 |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04-22 15:30 |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 线上递交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时间 | 2025-04-14 15:03: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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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内容 |
连云港徐圩港口码头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港口安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咨询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采购人 连云港徐圩港口码头有限公司 委托,采购代理机构 连云港徐圩港口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对 连云港徐圩港口码头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港口安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咨询服务 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 采购项目名称及概况 1.1项目名称:连云港徐圩港口码头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港口安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咨询服务项目; 1.2项目概况:连云港徐圩港口码头有限公司位于徐圩港区二港池,从事园区煤炭卸船、煤炭栈桥输送、件杂货装卸和仓储业务,是徐圩新区重要的基础生产服务企业。当前公司运营的主要生产作业区为徐圩港区二港池码头(127~129泊位)及其后方堆场、仓库、煤仓、输煤栈桥系统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文件关于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好企业主体责任,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标准化,现开展公司2025-2026年度港口安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咨询服务项目采购工作。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 2.2 采购范围:连云港徐圩港口码头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港口安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咨询服务项目,详见任务书; 2.3 工期要求: 365 日历天,自采购人通知之日起算; 2.4 磋商控制价: 12 万元,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函中载明的报价高于采购人期望值的(采购人期望值=控制价*95%),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5 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采购人需求 。 3. 资格条件 3.1供应商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资质要求: 具备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机构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限期内; 3.3 项目负责人及成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需同时具备高级技术职称及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项目组其他成员(不少于1人,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组成员不得兼任)应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供应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注:以上人员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已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否则不予认可。) ; 3.4 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港口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服务相关工作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合同须能清晰反映项目名称、甲乙双方单位名称、签订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如合同不能清晰反映相关需要明示的内容,供应商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证明文件); 3.5 供应商信誉要求: 3.5.1 未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3.5.2 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阶段,供应商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委员会不得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至发出成交通知书(如有))的期间,公示的成交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以上信誉要求内容由各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附件承诺书要求进行承诺,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存在同一人直接关联任职,担任股东或高管(董事长、总经理、副经理、董事、监事)的不同单位; (7)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供应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8)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9)参与港控集团及子公司项目采购存在围串标情形且被限制参与采购活动的。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04月18日; 4.2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ggzy.xwxq.gov.cn/”)获取,获取磋商文件后即视为报名成功,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4.3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4.4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有关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初次在“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请综合考虑注册和审核时间(审核时间为2个工作日内),由此造成无法报名参与采购活动的,后果自行承担。 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22日15时30分; 5.2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线上开展磋商及评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6. 评审入围条件及评审办法 6.1 评审入围条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函中载明的报价高于期望值的,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6.2 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磋商评审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要求的响应文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7. 磋商保证金 7.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为:0.2万元。 7.2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磋商保证金。采用转账、电汇、网银等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保证金应以供应商的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磋商保证金无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保证金应由供应商的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否则无效。超出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的,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而取消其磋商资格。 注:1、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磋商保证金,须确保保函或其他担保凭证原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含)前送达采购人并被采购人成功签收,并承诺真实性,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成交资格并纳入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 2、如发现磋商保证金未按规定退还等相关违法违规情形,可以向徐圩新区招投标办投诉,监管服务电话:0518-82256030。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同步推送至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9. 本次竞争性磋商报名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特别提醒: 1.本次采购要求网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电子响应文件上传。 2.供应商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次采购供应商务必登陆“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并在服务指南的平台工具及操作手册模块中下载“不见面开标系统用户手册”(网址链接:http://ggzy.xwxq.gov.cn/home/downloadCenter),供应商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请依据用户手册要求制作,如因供应商未按用户手册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开标时各供应商在徐圩新区不见面开标大厅登陆、签到并对各自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登陆、签到所需时间,如不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签到,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因交易服务平台导致线上采购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审时,采购人可以选择暂停采购活动。 5.准备及参与采购活动过程中遇到平台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服务单位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6. 供应商响应文件必须进行加密处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因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加密或者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该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开标将按正常程序进行下一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标书加密处理方法可参考“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服务指南的平台工具及操作手册中的“标书加密操作说明” (网址链接:http://ggzy.xwxq.gov.cn/home/downloadCenter)。 7.本项目采用2轮报价。供应商应依据采购人要求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填报报价,如响应文件公布现场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等情况,供应商未依据采购人要求填报报价,视为供应商放弃二次报价,以初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报价时各供应商需特别注意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二次报价”界面等所需填报金额的单位(“元”),如因供应商报价金额单位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响应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本项目合同采用电子签章系统。成交供应商授权委托人负责电子合同签订工作,并在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日内,按照《企业接收方认证及签署操作手册》(详见港控集团官网,网址为http://www.xwport.com/)完成认证工作;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结果公示后30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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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答疑内容 |
因公告第3条资格条件3.2条供应商资质要求取消,重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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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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