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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中星能源燃煤锅炉脱硫氧化风机采购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4-21 16:03:16
行业类型 综合交易
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起止时间 2025-04-21 16:05:54 至 2025-04-24 23:59:59
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线上获取 点击下载
文件售价(元) 0.0
开标时间 2025-04-25 14:15
开标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4-25 14:15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流标原因 满足资格审查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

中星能源燃煤锅炉脱硫氧化风机采购采购公告
时间 2025-04-27 16:44:01
原公告内容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人    连云港中星能源有限公司    ,对 中星能源燃煤锅炉脱硫氧化风机采购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  中星能源燃煤锅炉脱硫氧化风机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  /  

2.项目概况

2.1项目地点: 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2.2建设规模:  /  

2.3 工期要求: 45 日历天,实际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 采购控制价: 61.5  万元(采购人期望值=采购控制价*95%=58.425万元)报价超过期望值做无效标处理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采购范围:  燃煤锅炉脱硫氧化风机,详情见任务书

3.资格条件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供应商是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 /3.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  

3.4 信誉要求:

3.4.1未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3.4.2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阶段,供应商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委员会不得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的期间,公示的成交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以上信誉要求内容由各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附件承诺书要求进行承诺,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供应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6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202241日以来,具有1个脱硫氧化风机设备供货业绩。

注:(1)业绩需提供有效的合同原件扫描件,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扫描件须清晰准确,如因所提供材料模糊不清,则不予认可。

2)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出谈判文件所需要的业绩数据及内容。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谈判文件所需的业绩数据及内容,则需补充提供委托单位盖章的书面证明文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为: 2025 4  21 日至 2025  4  24 日;

4.2 谈判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ggzy.xwxq.gov.cn/)获取,获取谈判文件后即视为报名成功,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4.3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参与供应商需要开具采购文件购买发票的,采购活动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的,发票由代理机构负责开具;采购活动由采购人自行组织的,发票由采购人负责开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票开具

4.4供应商应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有关该项目谈判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因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初次在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请综合考虑注册和审核时间(审核时间为2个工作日内),由此造成无法报名参与采购活动的,后果自行承担。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方式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   4  25   1415

5.2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线上开展谈判及评审。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6.评审入围条件及评审办法

6.1评审入围条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函中载明的报价高于采购人期望值的(采购人期望值=采购控制价*95%=58.425万元),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6.2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谈判评审小组对满足谈判文件实质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7.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谈判保证金为: 1.2 万元,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谈判保证金。采用转账、电汇、网银等形式缴纳谈判保证金的,保证金应以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供应商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谈判保证金无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谈判保证金的,保证金应由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否则无效。超出谈判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谈判保证金的,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谈判文件而取消其谈判资格。

1如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谈判保证金,须确保保函或其他担保凭证原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含)前送达采购人并被采购人成功签收,并承诺真实性,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成交资格并纳入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

2、如发现谈判保证金未按规定退还等相关违法违规情形,可以向采购人监察审计部投诉,监管服务电话:0518-82755015

8.本次竞争性谈判报名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人:连云港中星能源有限公司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石化基地陬山路公用工程岛厂前办公大楼

人:刘润泽           

   话:051882755015    

电子邮箱:liurz@lygshjd.com

特别提醒:

1.本次采购要求网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电子响应文件上传。

2.供应商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次采购供应商务必登陆“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并在服务指南的平台工具及操作手册模块中下载“不见面开标系统用户手册”(网址链接:http://ggzy.xwxq.gov.cn/home/downloadCenter),供应商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请依据用户手册要求制作,如因供应商未按用户手册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开标时各供应商徐圩新区不见面开标大厅登陆、签到并对各自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登陆、签到所需时间,如不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签到,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因交易服务平台导致线上采购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审时,采购人可以选择暂停采购活动。

5.准备及参与采购活动过程中遇到平台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服务单位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技术服务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江苏大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冯晨

15380270066

6. 供应商响应文件必须进行加密处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加密或者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开标将按正常程序进行下一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标书加密处理方法可参考“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服务指南的平台工具及操作手册中的标书加密操作说明”(网址链接:http://ggzy.xwxq.gov.cn/home/downloadCenter

7. 本项目采用  3  轮报价,谈判评审小组对评满足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进行二、三次报价,供应商应及时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填报二、三次报价,如谈判过程中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等情况,供应商未依据采购人要求填报报价,视为供应商放弃二次或三次报价,视为供应商放弃本轮报价,以上一轮报价为本轮报价。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后一轮报价均不得高于前一轮报价,否则以前一轮报价为准。报价时各供应商需特别注意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二次报价”、“三次报价”界面等所需填报金额的单位(“元”),如因供应商报价金额单位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响应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澄清答疑内容

各供应商:

3.2.1本项目采用  固定单价 计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期间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计入报价,并根据本项目和供应商的自身情况,一次性地报出本项目详细地、完整地报价,供应商未作相应报价的,将被视为供应商已经在报价中作了相应的考虑,无论出现何种情况,综合单价在经过确定后,结算时将不作调整。本次报价包含响应文件评审专家费。

注:本项目响应文件评审专家费等共计   600  元,此费用包含在谈判总价中,不单列,供应商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前至连云港中星能源有限公司 缴纳此费用(联系人: 刘润泽 ,联系电话 051882755015 )。

更改为:

3.2.1本项目采用  固定单价 计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期间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计入报价,并根据本项目和供应商的自身情况,一次性地报出本项目详细地、完整地报价,供应商未作相应报价的,将被视为供应商已经在报价中作了相应的考虑,无论出现何种情况,综合单价在经过确定后,结算时将不作调整。本次报价包含响应文件评审专家费。

注:本项目响应文件评审专家费等共计   1200  元,此费用包含在谈判总价中,不单列,供应商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前至连云港中星能源有限公司 缴纳此费用(联系人: 刘润泽 ,联系电话 051882755015 )。

  

特此通知,完整版见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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