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 香河生态园水厂以北片区养殖塘尾水净化项目土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
---|---|
发布时间 | 2025-07-31 21:13:08 |
行业类型 | 建设工程 |
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起止时间 | 2025-07-31 21:13:10 至 2025-08-07 23:59:59 |
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 线上获取 点击下载 |
文件售价(元) | 0.0 |
开标时间 | 2025-08-12 14:15 |
开标地点 |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08-12 14:15 |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 线上递交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流标原因 | 本项目供应商少于三家,本项目流标。 |
时间 | 2025-08-01 15:39:56 | ||||||||||||||||
---|---|---|---|---|---|---|---|---|---|---|---|---|---|---|---|---|---|
原公告内容 |
香河生态园水厂以北片区养殖塘尾水净化项目土建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采购人江苏洋井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洋井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香河生态园水厂以北片区养殖塘尾水净化项目土建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1.1项目名称:香河生态园水厂以北片区养殖塘尾水净化项目土建工程 1.2项目编号:XW-招标代理-20250192 2.项目概况2.1项目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2.2施工范围:土方开挖、回填、地形平整、新建过水管、插板闸、新建沟渠、泵站、消能池电动闸阀、电磁流量计、给水管、湿地过水管、电缆线、配电柜等,具体详见项目任务书及工程量清单。 2.3工期:90日历天,实际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磋商控制价:69.931605万元,报价高于采购人期望值(采购人期望值=磋商控制价*95%=66.435025万元)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项目任务书要求。 3.资格条件3.1供应商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 3.2供应商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 3.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有效的),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5年1月-2025年6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4信誉要求: 3.4.1供应商及其拟报项目负责人未被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清欠办以及工程所在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按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限制准入,已过限制准入期或被解禁的除外。 3.4.2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阶段,供应商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委员会不得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期间,公示的成交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4.3供应商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所有响应材料均为真实有效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供应商自行承诺。 3.4.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自行承诺。 注:以上信誉要求内容由各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第二卷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承诺书要求进行承诺,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 3.5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供应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采购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供应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供应商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磋商文件的获取4.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7日。 4.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ggzy.xwxq.gov.cn/”)获取,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4.3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有关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初次在“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请综合考虑注册和审核时间(审核时间为2个工作日内),由此造成无法参与采购活动的,后果自行承担。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2日14:15。 5.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线上开展磋商及评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6.评审办法6.1评审入围条件 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函中载明的报价高于采购人期望值的(采购人期望值=磋商控制价*95%),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6.2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磋商评审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要求的响应文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7.磋商保证金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为:1.3万元,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磋商保证金。采用转账、电汇、网银等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保证金应以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供应商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磋商保证金无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保证金应由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否则无效。超出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的,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而取消其磋商资格。 注: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须确保银行保函原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含)前送达采购人并被采购人成功签收,并承诺真实性,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成交资格并纳入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 8.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特别提醒: 1.本次采购要求网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电子响应文件上传。 2.供应商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次采购供应商务必登陆“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并在服务指南的平台工具及操作手册模块中下载“不见面开标系统用户手册”(网址链接:http://ggzy.xwxq.gov.cn/home/downloadCenter),供应商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请依据用户手册要求制作,如因供应商未按用户手册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磋商时各供应商在徐圩新区不见面开标大厅登陆、签到并对各自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登陆、签到所需时间,如不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签到,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因交易服务平台导致线上采购活动无法进行;或者磋商结束后,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审时,采购人可以选择暂停采购活动。 5.准备及参与采购活动过程中遇到平台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服务单位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6.供应商响应文件必须进行加密处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因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加密或者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磋商将按正常程序进行下一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标书加密处理方法可参考“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服务指南的平台工具及操作手册中的“标书加密操作说明”(网址链接:http://ggzy.xwxq.gov.cn/home/downloadCenter)。 |
||||||||||||||||
澄清答疑内容 |
香河生态园水厂以北片区养殖塘尾水净化项目土建工程 澄清说明 致各供应商: 现对香河生态园水厂以北片区养殖塘尾水净化项目土建工程做如下澄清说明: 本项目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专用合同条款18.补充条款增加:因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乙方对甲方的所有债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进行转让。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澄清。
采购人:江苏洋井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洋井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日 |
||||||||||||||||
附件: |
暂无数据